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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10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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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浏览3591
  • 更新:2019-02-15 09:27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锂电世界讯,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0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0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9工07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斌

项目联系电话:021-50186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成山路990号1603室

联系方式:金斌,021-50186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霞婷、钟娴,13816359687、1580052947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10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19工070019

3、招标控制价:

A.纯电动城市客车招标控制价 110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

B.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8年, 控制价19万元/年/车(行驶里程若未达到补贴标准,则按比例扣减)。支付条件按沪交科【2016】298号文件、《上海市新能源公交车辆补贴操作办法》执行。

4、招标内容:

A. 168辆10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

B. 168套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8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5. 交货时间: 2019年4月5日前交车并完成车辆上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整车制造企业);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在报名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一并提交。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03日 09:30 至 2019年02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联合体投标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于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潜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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