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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调整:电池质量能量密度门槛提高

   2017-12-28 锂电世界5140
核心提示:12月27日消息,今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符合新的产品技术要求,该版本的技术要求与2016年财政部财建〔2016〕958号中对

    12月27日消息,今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发布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符合新的产品技术要求,该版本的技术要求与2016年财政部财建〔2016〕958号中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技术相比,提高了质量能量密度要求。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中,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由原来的不低于 90Wh/kg,提高至不低于95Wh/kg;百公里耗电量和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均未发生变化。

    近期有报道称,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将提高电池能量密度要求,补贴门槛或由90Wh/kg提升至95Wh/kg。

    新能源客车方面,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由原来的要高于85Wh/kg提升为要高于95Wh/kg;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续驶 里程不低于 200 公里的技术要求未变。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方面,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求由不低于90Wh/kg 调整为不低于95Wh/kg;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由原来的不高于0.5 Wh/km·kg提高至不高于0.49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由不超过不超过 13kWh 调整为不超10kWh。

    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方面,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由不小于且不小于 30kW 调整为不小于10kW,商用车不小于3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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