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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山超标电动自行车禁上路

   2014-02-11 锂电世界佚名9640
核心提示:中国电池网 根据中山市出台的《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再上路行驶。目前,离开罚时间还有1个多月,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在过渡期内仍盲目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中山市出台的《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再上路行驶。目前,离开罚时间还有1个多月,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在过渡期内仍盲目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

2013年3月,我市出台《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过渡期内,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范畴管理。但由于部分销售商以“电动车可以上牌、上路”为噱头误导消费者,导致不少群众在过渡期内仍盲目购买超标自行车。

对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今年4月1日起,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继续上路行驶的,依法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有其他交通违法的,根据相关处罚标准处罚。

记者昨日了解到,近期,市公安交警支队将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发现有商家继续生产、销售、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认定所生产、销售产品为机动车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予以处罚。对采取虚假宣传或者未尽告知义务而误导消费者购买超标车的厂商,将依法查处并引导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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