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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首批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08-29 锂电世界佚名10570
核心提示:中国电池网 8月12日,北京市科委发布《关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首批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北京首批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延长两个月。

8月12日,北京市科委发布《关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首批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北京首批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延长两个月。

公告显示,持有2014年2月26日首批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于2014年8月26日前到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相关部门指定网站提交申请,成功申请后,重新下载、打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持指标可在2014年10月26日之前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未提交申请的,仍需在8月26日之前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不能办理。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首批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京科发【2014】439号

为落实《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中提出的“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考虑消费者实际需求,现决定:持有2014年2月26日首批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于2014年8月26日前到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相关部门指定网站提交申请,成功申请后,重新下载、打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持指标可在2014年10月26日之前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未提交申请的,仍需在8月26日之前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不能办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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