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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池协收取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3-04-04 36370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章程》和《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会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协会即日起收取2023年度会员会费,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义务,也是享受协会相关服务的保障。请各会员单位根据会员级别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本年度会费,收款后由协会财务统一出具民政部正式会费票据。

中电池协收取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章程》和《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会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协会即日起收取2023年度会员会费,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尽义务,也是享受协会相关服务的保障。请各会员单位根据会员级别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本年度会费,收款后由协会财务统一出具民政部正式会费票据。

一、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4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50000元/年。

二、缴费方式

协会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银行账号: 11 191 201 040 000 070

银行行号: 103100019086

联系电话:010-65251329  联系人:吴丹

感谢贵会员单位对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工作的支持!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2023年3月6日


通知正文如下

中电池协收取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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