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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内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议可从四方面进行

   2017-09-18 锂电世界小王子4340
核心提示:2012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中规定:要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012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中规定:要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2016年以来,工信部相继出台《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3个文件,明确废旧电池回收责任主体,加强行业管理与回收监管。

    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不断完善,虽明确了动力电池回收责任主体,各城市对电池回收利用政策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在落实方面差距甚远,体系存在短板。第一,缺少针对性法律。规范废旧电池回收的主要是环保部等出台的部门规章和指导性文件,仅有原则性规定。第二,无明确责任约束。相关法律法规效力层级低,同时十分零散。没有任何强制性措施保证电池生产企业承担回收责任。第三,回收体系不完善。大量废旧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非正规回收企业拥有成本优势,使得正规回收企业面临材料不足局面。

    动力电池回收是一个复杂、相互制约的产业,其发展需要汇聚多方合力,形成良性互动循环,才能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此,构建国内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议可从四方面进行。

    第一,押金和奖励并行制度。一方面培育消费者动力电池回收的意识,一方面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积极性。


    第二,布局回收网点建设。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以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电池回收网点。


    第三,无害化处理成本转移。以征收附加环境费的方式,将回收成本转移给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消费者。


    第四,生产商应基于资源回收面向产品设计。电池生产企业,应在产品设计时,考虑回收利用的便捷性、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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