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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动力电池“报废潮”引发“二次污染”

   2017-09-28 锂电世界小王子4730


    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戴曦说。


    “动力锂离子电池的一般使用寿命约为8年,但车用动力锂电池的容量衰减至80%以下时就会被废弃,实际使用时间约为3-6年。在对这些废弃的车用动力锂电池进行材料或能量的回收前,还可以把它们用于电网储能或作为低等级的动力源,建立电池梯级的二次利用体系,充分发挥动力锂电池的社会经济效益。


    ”徐盛明说。


    三大瓶颈亟待破解


    尽管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重要性在业界已达成共识,但其循环利用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无论是政策法规、工艺技术还是回收体系,都亟待进一步加


  强研究和规范。


    首先,政策法规支撑力和约束力不够。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已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6年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7年国标委发布了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技术规范》。这些政策和技术标准全部为引导性或推荐性指导文件,对于经营规范的骨干企业有参考指导作用,但对于不法贸易商来说并没有任何约束作用。


    其次,回收处理技术滞后。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包括放电、拆解、破碎、分选、除杂、元素合成等几十个复杂步骤,涉及物理、化学、材料、工程等多个交叉学科,技术复杂冗长。目前,全球范围内包括德国、美国、日本等多个发达国家都在积极支持和推动该领域国家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开发。而我国在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技术工艺方面相对国际同行有些滞后。


  第三,回收网络体系不健全。按照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现行政策要求,动力电池的回收网络应由汽车生产企业负责,但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往往将责任上移至电池供应商,而电池生产企业又没有全国性的回收网络,加之网点建设成本高昂,目前全国回收市场极不规范,整体处于一种“不管有牌无牌,价高者得”的无序状态。


    针对以上问题,专家建议,应引导建立透明通畅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改变现有的“付费式”商业回收模式,采取日本等国家在回收处理上的“收费式”处理方式,从而有利于长远发展。同时还应充分利用高校、企业等研发力量,加大回收处理技术方面的研究,同国际接轨。


    第一,推动建立可全程监控的良性回收体系。从动力制造阶段开始着手设计,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对动力电池制造、流通、回收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小商贩的局部拆解,实现每一组动力电池全部完整回收,并建立标杆推广到平行的回收领域。


  第二,探索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技术。考虑到动力电池中含有较高的余电可以利用,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安全高效地实现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


    第三,探索更加高效清洁的生产技术。在拆解技术上探讨如何高效短程实现分类;在冶金技术上探索以定向循环为导向的冶金技术;在清洁技术上深入研发更加清洁的冶金技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不妨从资金、政策、智力资源等方面支持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应尽快共同建立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家级工程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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